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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城区部分中小学选调教师42名公告

2018-07-17 11:19  |  石泉县政府信息平台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年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城区部分中小学选调教师42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17日至20日,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

  为进一步优化城区学校教师队伍结构,促进人才资源合理配置,以《石泉县2018年教育工作要点》为指导,结合教育系统实际情况,依据城区部分中小学教师配置需求,决定在全县中小学教师范围内公开选调42名专任教师,现将教师选调工作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总体原则

  (一)编制许可,适量调整原则。所有学校教师调配均需在核定编制范围内调配,超编“只出不进”,足编不补,缺编学校按学科实际需要调配到位。

  (二)教学质量优先原则。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位于全县学校学科平均及以上位次的方可予以选调。

  二、选调方法与形式

  农村学校教师向城区部分中小学调配,实行“凡进必考”的办法进行教师选调,县教体局及学校对参选教师进行考核、考察,综合两项结果予以择优录用。

  (一)考核内容:参加选调教师进行现场讲课,评委对其课堂教学情况进行现场评分,并当场公布得分结果,再通过考察最终确定录用教师名单。

  (二)考察内容:县教体局与学校联合组织对参选教师师德表现、教学业绩及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调查了解,形成考察鉴定结论。

  三、选调学校及学科岗位教师名额(共42人)

       四、选调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及不良工作记录;近三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格次。

  (二)教学业绩要求。以近三年全县期末抽检成绩、实践能力检测成绩、中考成绩为依据(以最近一次为准),个人所任学科教学成绩考核位于全县学校平均位次(含平均位次)以上。

  (三)参加选调小学教师应达到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学教师应达到本科及以上学历。选调教师所报考专业需与教师资格一致,若报考专业与教师资格不一致的,须由原学校提供本人长期从事该学科专业教学书面证明。

  (四)申请参加中小学选调的教师必须为在本县工作三年以上的在岗教师; 申请参加幼儿园选调的教师必须为在本县工作一年以上的在岗教师;有班主任工作经历或从事学校管理工作者优先。

  五、选调工作步骤

  (一)报名、资格审核

  本次教师选调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17日至20日。

  参加选调教师需携带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各一份,自行网上下载填写上交《2018年石泉县城区部分中小学教师选调报名登记表》一份。报名地点设在县教体局人事股(804室),报名联系电话:6319126,联系人:邓文霞老师;在资格审核后,将公示资格审核合格参加选调讲课人员名单。

  选调开考(讲课)比例:本次选调学科岗位开考比例(即同一岗位学科选调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对达不到1:2的学科岗位取消或削减该学科岗位选调计划,取消或削减选调计划的岗位,经教体局审核后予以公告。

  (二)讲 课

  资格审查合格者,将通知讲课,讲课内容:小学为二年级或五年级相关学科;初中为八年级相关学科;幼儿园为现行大班教材。讲课时间为20分钟。

  (三)考察、体检

  依据讲课成绩结果按照选调教师计划 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经考察合格者参加体检,如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次进行人员递补。

  (四)参加选调教师须知

  1、参加选调教师只能报一所学校的一个学科,不得同时报名参加多所学校的选调。

  2、参加选调并被正式录用的具有高、中级职称教师,若选调学校近期高、中级无空缺岗位,本人必须服从单位的岗位管理,签字承诺同意高职低聘。

  3、选调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4、本次选调工作各类公告、公示等信息将通过石泉县政府网及时对外发布,请参加选调教师随时关注。

  附件:2018年石泉县城区部分中小学教师选调报名登记表

  石泉县教体局城区部分中小学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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