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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城区中小学招聘教师104名公告(2)

2018-07-17 13:50  |  江苏省盐城市教师招聘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3.注意事项: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类别报名,填写《响水县教育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在《报名表》上粘贴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提交下列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交认定机构或高校出具的证明,写清楚学段、学科、身份证号码及“2018年7月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等。

  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18届毕业生提交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交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100元/人,于现场确认时缴纳。

  4.资格审核。县教育局负责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核工作。所有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根据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8年7月29日下午3:00—5:30凭身份证、缴费凭证、报名确认表到响水县教育局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和资格复核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为合格线。考试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时间:2018年7月30日(上午9:00—10:40),笔试主要考查应聘岗位报考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地点和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响水教育网查询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尾数同分者一并跟进),不足的按实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响水教育网公布。面试地点和要求详见准考证。

  3.资格复核。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须在2018年7月31日下午3:00——5:30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响水教育局七楼人事科领取面试准考证,并缴纳面试费100元 /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4.面试。采用上微型课和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课堂教学能力。面试时间15分钟,其中微型课10分钟,答辩5分钟,总分为100分。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封闭进行备课、上微型课、答辩。报考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者微型课、答辩结束后进行个人技能展示。面试成绩由评委组当场告知考生。

  5.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县人社局、教育局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和考察

  1.按照招聘学科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笔试、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总分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若总分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亦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响水教育网公布。

  2.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招聘资格自然取消。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4.需选岗岗位: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选岗人员名单,按照总成绩分职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同分取舍办法和相关程序同前),自主选择岗位,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选岗时间、地点及分组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资格,选岗结束后不再递补。

  需选岗的岗位根据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其他岗位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如出现个人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招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选岗的岗位不递补。

  2.拟聘新教师须在2018年8月15日前将个人档案寄送至县教育局档案室,逾期不能提供相关证书或档案未转入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的受聘服务期一律为5年(包括试用期),新聘用教师实行6个月试用期(其中2018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4.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服务期未满5年申请办理调出、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回避

  应聘人员与应聘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校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教师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八、待遇

  被聘用人员经县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手续,享受我县同类教师同等待遇。同时,根据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聚力创新推进创新型县份建设的政策意见>的通知》文件规定,研究生、“985、211”高校本科生给予每月每人1000元生活补助,补贴期限5年。

  九、纪律监督

  响水县纪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本次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68878011。

  十、招聘工作咨询

  响水县招聘教师相关招聘工作咨询电话为:

  县人社局事管科:0515-86878566;

  县教育局人事科:0515-86781028、86781038。

  本次招聘相关政策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响水县城区中小学2018年教师招聘职位表

  附件2、响水县城区中小学2018年教师招聘岗位表

  附件3、响水县教育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人才报名表(在线报名,详见公告)

  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响水县教育局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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