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招聘巡逻处突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80人)(3)
3.报名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两寸免冠照片一张,填写《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公开招聘巡逻处突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符合放宽报考条件人员需携带相关证件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咨询电话:0573-83673682。
(二) 体能测试
特勤体能测试参照人民警察体能训练达标标准执行。特勤岗位体能测试成绩(折合成100分)占总成绩的50%。体能测试科目为:100米跑、10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四项,每项100分,共400分。体能测试按照年龄组别计分,合格分数线为240分,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笔试、面试环节。
(三) 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比为20%。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文化知识、基本法律常识等。
(四)面试
面试按报名岗位面试,在体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将体能测试成绩÷4×50%+笔试成绩×20%得出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按实际人员确定。面试采用面谈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言行举止、认知能力、逻辑思维、专业能力和身体条件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五)体检
按照体能测试成绩÷4×5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特警职位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 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体能测试成绩÷4×5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要求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高分到低分原则,从面试合格者中,依次递补。
(七) 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门户网站、红船卫士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合格人员由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如有未招满岗位,落选者(面试成绩合格及以上)根据自愿,可以参加未招满岗位的面试,面试要求同上所述,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取得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