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唐山市丰南区医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通告(29人)(2)
1、受聘人员实行非在编合同制管理,聘用期为三年(含一年试用期)。受聘人员试用期满,由本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合同;三年聘用期满,视情况予以续聘;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聘,因身体状况不能胜任岗位需要者不予续聘。
2、受聘人员档案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3、受聘人员如在合同期内辞职,需交纳违约金5000元。
(二)待遇
新参加工作的受聘人员,试用期工资按事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工资标准执行;参加工作一年以上、且已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受聘人员,试用期工资按事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受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医院已聘非在编合同制管理人员标准执行。工资发放按现行渠道解决。
3、受聘到临床一线的人员6年内不得调离临床工作岗位。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有本院工作经历者加分算入笔试成绩)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所有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考察报考者业务知识和理论水平。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在招聘名额的130%内人员进行面试。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确定总成绩,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在招聘名额内依次聘用。
(二)招聘程序
(1)报名(2018年8月7日至2018年8月8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地点拟设在区医院四楼中会议室。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彩色小二寸照片3张,有工作经历的须携带工作简历和工作证明,具备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的分别携带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携带党关系证明。按要求填写《唐山市丰南区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每位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
(2)资格与工作经历赋分审核及公示(2018年8月10日至2018年8月12日)。
对在区医院工作的现仍报考这一职位的人员进行加分。1、在医院工作每满一年加1分,不足一年但半年及以上的加0.5分,不足半年的不加分,最多加10分;2、获得区级以上优秀及先进工作者荣誉的,每项次加1分,最多加5分;3、参加县区级及以上技能比赛,获得单项奖前3名或作为主力队员获得团体奖前3名的每次加2分,最多加10分,同一赛事不重复加分。加分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以上三项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加分算入笔试成绩。区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查档形式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工作经历赋分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地点区医院门诊大厅。
(3)笔试(2018年8月16日)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与工作经历加分之和占总成绩的80%),考试范围为基础知识加相关专业知识(命题、阅卷、主监考全权委托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