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市崇明长兴镇招聘40名工作人员公告
导读:2018年上海市崇明长兴镇招聘40名工作人员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1日至8月24日(周一--周五下午1:00-4:00),报名地点为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77号208室,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村(居)及镇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储备优秀后备人才,经镇党委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拔一批后备干部。
一、岗位设置
基层后备干部40名左右。
二、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尊老爱幼、品行端正,邻里关系和睦,能带头执行村规民约,无违法违纪失信丧德等不良行为记录;
3、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好学上进,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思想素质;
4、具有本镇户籍,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即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文化程度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6、中共党员优先;
7、身体健康,具有开展工作所必备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后备干部招聘采取“自愿报名、考试选拔、体检、组织考察、党委审定、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8年8月1日至8月24日(周一--周五下午1:00-4:00)。报名地点: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77号208室。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时当场告知初审结果,初审合格的由本人现场填写《长兴镇公开招聘基层后备干部报名表》。咨询电话:56857006、56857829,联系人:朱老师、浦老师。
2、考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成绩占总分的4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60%。笔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录用: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初步人选,并组织进行体检、考察和公示,并根据各单位需求情况由镇党委组织部门统一安排。
四、管理和待遇
1、对所录用的基层后备干部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协议(设3个月试用期,次年对考核合格及以上人员,经双方协商同意逐年签订聘用协议)。具体办法按有关劳动法规执行。
2、服务期内给予每月3500元的生活补贴(含社保金、公积金个人部分)。同时,镇党委组织部门根据考核办法,按照年度考核优秀、良好、合格3个等次,分别给予22000元、20000元及18000元的年度考核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享受考核奖励。
3、聘用期内,经双方协商可以解除聘用关系。聘用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者,经双方协商,由镇党委组织部门统筹安排。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长兴镇党群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