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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甘肃省金昌市三支一扶体检公告

2018-08-02 13:13  |  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根据《金昌市2018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公告》规定,现就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8年8月4日(星期六),上午7:00

  二、集合地点

  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金昌市新华路70号)

  三、体检对象

  根据《公告》要求,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附后)。

  四、体检标准

  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标准进行体检。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应于2018年8月4日上午7:00准时到达集中地点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

  (二)考生在参加体检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明)、笔试准考证、一张近期免冠正面2吋彩色照片,凡证件携带不全者,取消体检资格。同时,考生在参加体检时应携带体检费(预计500元,由医疗机构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体检项目和收费标准据实收取)。

  (三)考生到达规定地点后,应将所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交由工作人员统一管理,手机未按规定上交的,无论是否开机,一经发现均按违纪处理,取消体检资格。考生随身携带的包袋、纸张等其他物品到达体检医院后交由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四)考生在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不要饮酒,避免熬夜、剧烈运动,体检当日应空腹(不要吃饭、喝水);参加体检的女性考生如在月经、怀孕或可能已受孕期间,请事先向市考务办书面说明,市考务办将严格按照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五)体检过程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不得与外界联络。考生在参加体检过程中应服从管理、听从指挥,不得提及本人姓名及与本人身份相关的信息,违反者根据有关规定处理。考生《体检表》由本组领队统一保管,不得擅自携带。体检完毕后考生在《体检表》上填写信息时,不得擅自改动任何体检指标,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对冒名顶替者、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考生,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六)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

  附件:

  金昌市2018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体检人员名单

  金昌市2018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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