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常州博物馆业务岗位招聘2人公告(2)
五、聘用及待遇
1、经考核录用的应聘人员将实行劳务派遣制用工方式,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劳动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被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2、录用人员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并交纳住房公积金。
3、参照“常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费用标准”、“常州博物馆社会化用工考核办法”核定工资。
六、 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公众和舆论媒体的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监督举报电话: 市文广新局组织人事处 85682362
咨 询 电 话: 常州博物馆办公室 85165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