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甘肃陇南市县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招聘公告(312人)(3)
五、确定拟考察人选
(一)根据引进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按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人选。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则将综合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如小数点后三位仍然一样,则保留后四位,以此类推。如分数完全一致,汇报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二)采取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人选(如出现成绩并列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拟考察人选)。
六、考察
在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制定考察方案,由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和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分别负责组织考察。考察中如发现违规违纪违法、学历文凭造假以及其他影响聘用的问题,取消聘用资格。如有取消聘用资格或考察前放弃考察的,逐级汇报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从同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核方式招聘的人员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察结果由市卫生计生委汇总,上报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体检
由市人社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须在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陇人社发〔2017〕239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市人社局汇报市人才领导小组同意后,并从同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核方式招聘的人员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聘用
1、确定拟聘用人员。根据引进计划和公布的考试成绩,并结合考察和体检情况,按同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按同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2、公示。由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3、审批。公示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填写《陇南市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审批表》(一式4份),与相关材料一并上报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聘人员经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后,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
4、聘用。公示无误后,市卫计委、各县区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下发的文件,督促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15日内报到上岗,否则视为放弃。
5、在职人员按调动人员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引进过程中原单位不同意调出造成辞职的,按新调入人员办理有关手续,工龄连续计算。
市委组织部联系人 武纪良 0939—8213685
市人社局联系人 张宏强 0939—8236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