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车 0
当前位置:华图在线 > 招考资讯 >2018年江苏省南通如皋市部分学校招聘教师62名公告(2)

2018年江苏省南通如皋市部分学校招聘教师62名公告(2)

2018-08-03 14:51  |  如皋市人民政府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二)资格复审

  由如皋市教育局会同如皋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在笔试合格者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如末位同分的一起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不足的,按实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在如皋教育信息网公布。如有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及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

  (1)本人身份证。

  (2)本人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3)限如皋市户籍(或生源)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户籍或生源地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在核查后收取复印件,退回原件。

  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和定向招聘的省免费男幼师(岗位代码13)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资格复审结束后一天内在如皋教育信息网公布。面试由如皋市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面试方式:报考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的,面试由模拟上课(100分)和技能加试(100分)组成,模拟上课与技能加试成绩各占50%计算面试总成绩。报考其它岗位的,面试只进行模拟上课,模拟上课成绩即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考区内当场通知考生。

  模拟上课内容从报考的学科(专业)教材(或相关内容)中指定,封闭备课30分钟后当场模拟上课15分钟。

  报考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的技能加试内容:①现场演奏钢琴并自唱(曲目自选,100分);②自选曲目,自编自舞(100分)。两项技能各占50%计算加试成绩,总时间10分钟。

  (四)总成绩计算: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的,按笔试、面试成绩各50%的权重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定向招聘的省免费男幼师(岗位代码13)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计算成绩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计算。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学科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者,岗位代码01-12取面试成绩高者,岗位代码13取技能加试成绩高者;如总成绩和面试成绩(技能加试成绩)均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体检对象在如皋教育信息网公布。

  体检由如皋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按实收取。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如皋市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

  六、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南通市人社局网、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如皋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2.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如皋市教育局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3.拟聘用人员报到后由如皋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现场择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由考生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岗位代码01-12总成绩出现同分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岗位代码13总成绩出现同分的,按技能加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学校。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聘用学校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拟聘用人员自主择校后,由如皋市教育局报如皋市人社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由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所有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已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七、其他

  1.本次招聘均不指定指导用书、教材资料等,也不组织或委托、授权组织任何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2.本次招聘除资格复审外其他各阶段均不实行递补。

  八、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公众的监督和人社部门的指导。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

  0513-87620339;15365488909(如皋市纪委监察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

  0513-87658033;13584746966(如皋市纪委监察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九、本招聘公告由如皋市教育局商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7623070、0513-87623071(市教育局)。

  附件下载:2018年夏季如皋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皋市教育局

  2018年8月2日

  12  共2页
11
{literal} {/lit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