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招聘24人公告(2)
四、体检和政审
(一)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因考生体检、资格审查不合格以及因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由临湖镇作出是否递补决定,递补顺序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替补。
五、录用、管理和待遇
经考试、体检、资格审查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聘用期限为一年一聘。合同期满且考核为合格以上者,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同意后可继续签劳动合同。
六、本简章由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组织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6291105。
附件1.2018年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岗位简介表
附件2.吴中区临湖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