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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驻城部分学校选调教师55名公告(2)

2018-08-06 17:09  |  阜宁教育网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四、选调程序

  1.组织报名

  时间:2018年8月7日— 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地点:阜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203室

  注意事项:

  ①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并可跨学科报考,但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农村小学、农村初中、顶岗选调一个学科岗位。

  农村小学的在编在岗人员,只能报考面向农村小学的选调学科岗位;

  农村初中的在编在岗人员,只能报考面向农村初中的选调学科岗位;

  九年一贯制学校的教师可结合自己任课情况进行报名;

  借用人员在编制所在学校报考相应的选调学科岗位;

  面向顶岗人员的学科岗位,由实小、附小集团参照上面的四个报名条件,按照《2017年县城小学选调优秀顶岗教师考核方案》进行考核,确定考核分。凡符合条件申报优秀顶岗计划的人员须参加驻城选调考试,最后依计划、分集团、分学科(按顶岗时任教的学科确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调人选;面向优秀顶岗人员的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 = 学校考核分×70% +选调考试成绩×30%(总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如遇自动放弃的,可在顶岗考核优秀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2.需提供的材料

  ①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样式见附件2),须由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

  ②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同底2寸照片2张。

  3.资格审查

  县教育局组织资格初步审查。经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于8月12日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主要考查学科专业素养。卷面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

  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

  5.确定选调对象

  ①根据选调计划分学段、分学科按总分从高到低顺序分别确定录用人员;总分相同的,按《阜宁县2018年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选岗细则》实施。

  ②由县教育局对拟选调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中出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选调资格。

  ③录用顺序。各学科拟选调人员确定后,分别按中、小学报考人员的总分排序,依次选岗(顶岗计划除外)。

  6.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查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替补。

  7.办理相关调动手续。选调到的学校如果没有空缺岗位,被选调的人员实行高职低聘;乡村教师类职称未满服务年限的在县城学校不能聘用到现有岗位。

  五、纪律监督

  整个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阜宁县纪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5-89716809(县教育局)。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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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宁县教育局

  2018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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