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吉林省吉林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400人)(3)
(二)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于2018年8月20日以后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网站公布,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一并在网站公布。
(三)资格条件复审
时间:2018年8月22日至8月24日。吉林市公安局负责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复审。申请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向吉林市公安局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鉴定(学信网)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必要时可调阅考生档案。
经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报考本岗位人员中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与考察
时间:2018年8月25日至8月28日。由吉林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根据应聘考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相同,具有优先招聘情形者优先,若无优先招聘情形,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亦相同,需进行面试确定。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由吉林市公安局对其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由常住地社区开具《组织鉴定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应聘人员及父母等相关人员《政审表》、《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应积极配合,否则视为放弃。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届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用工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本次招聘成绩在6个月内有效(有效期:2018年8月19日至2019年2月18日),若在6个月内自动放弃岗位聘用的,按照本次招聘考试成绩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经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环节后,办理相关手续。
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人员,委托第三方管理服务政府采购成交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吉林市公安局通过第三方派遣使用和管理。
八、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装备配置、教育培训及日常管理所需经费等由市财政资金保障。辅警工资2600元/月,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