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汝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选调县委巡察办及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8年8月9日-8月15日18:00时
2.报名地点:汝城县纪委监委组织部(汝城县新行政中心B218办公室)
3.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提交如下资料:
(1)填写《2018年中共汝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用A4纸张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诚信考试承诺书》一份(附件2);
(3)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照3张;
(4)本人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及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工作不满三年的提供两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此项复印件需相关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复印属实。
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
4.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放发《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本次考试不向考生收取考试费。
6.报考注意事项:
(1)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3)公开选调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者取消选调岗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写作》,考生根据要求写两篇文章,各占50%。笔试时长180分钟。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定(见《笔试准考》,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2.面试对象:按选调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
3.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