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招聘10人公告
导读:2018年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招聘10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8年08月09日至2018年08月13日,报名地点为麒麟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大厅前台,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基层安监机构人员配置,完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提升麒麟街道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拟招聘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10名,其中男性8名、女性2名。本次公开招聘的安全员为劳务派遣用工性质。南京麟麒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为用人单位,街道安监科为用工单位并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
二、岗位职责
指导协调街道有关部门、村(社区)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制止和上报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协助区、街道安监部门或受委托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报告工作,协助上级安监部门开展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档案、台账等。
三、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志愿在基层工作,爱岗敬业。
3.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以及组织纪律观念。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具体指国(境)内大专及以上2018年毕业,并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麒麟街道户籍(含世居麒麟街道、因求学户口迁入就读的高校、户口还在高校,暂未及时迁回的高校毕业生);或原户籍在麒麟街道,后因其他原因户籍迁出本街道,但本人现实际居住在本街道区域内的世居户;或户籍不在麒麟街道,其配偶户籍在本街道,且本人实际居住在本街道的居民。
7.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心理调适能力。
8.服从街道分配,具备招聘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2.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已入职的本街道专职社工、已入职和拟入职的全要素专职网格员不得报考;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