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高州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67人)(2)
(三)资格初审
应聘者在网上报名后,由工作人员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请考生在报名结束后1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四)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8月26日9:00—8月27日17:30,请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于8月27日前到高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规定,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经审查合格后,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规定,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经审查合格后,笔试成绩加10分。
4.高州市医疗卫生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其他在职人员需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书面证明。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等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拟聘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及成绩公布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请考生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各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
2.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平台公布(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