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师范大学招聘美术教师公告(2)
四、考核程序及组织
(一)考核程序
1. 专业技能测试:测试科目为素描和色彩两门。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专业技能测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试人选(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试人选)。
2. 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试:资格复审或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参加试讲和面试环节。因资格复审或心理测试不合格造成参加试讲和面试人员不足的,在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试。
3. 教学试讲和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教学试讲和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4. 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 +教学试讲和面试成绩×40%,总成绩满60分以上为合格。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二)考核安排
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请到江苏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rsc.jsnu.edu.cn)“人才招聘”栏查询,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五、体检及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分相同,则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名。如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加试方式确定排名,加试的内容和方式以江苏师范大学要求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学校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告知期限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3)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者。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学校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或聘用等:(1)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况。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6-83500204
联系人:常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师范大学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委监督电话:0516-83500021
联系人:宋老师
江苏师范大学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