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考调学校教师81名公告(2)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犯罪记录或正在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或处分期未满的,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三)经查实有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诬陷他人、败坏他人名声或有网上恶意炒作行为的。
(四)师德师风问题突出,近三年来被给予处分或组织处理的,师德师风考核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
(五)有较严重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六)在近两个学年,所担任主要学科教学成绩平均分低于全乡(镇)同类学校(县直校在本校比)同年级同学科平均分且较上年无提升的的(同时上两个班以上的由报考者任选一个班)。
(七)所教班级辍学率不达标的(同时上两个班以上的由报考者任选一个班)。
(八)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受组织通报或处理的。
(九)外县调入或县内跨乡镇调动未满3年的(教师满3个学年即可)。
(十)其他有规定不能参加考调的人员。
五、加分
本次考调,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分,加分在百分制折算前进行。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加分证明材料进行进现场确认后加分(不能同时提供加分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加分的,不再进行补加分)。
(一)2015年8月至2018年7月三个学年,在除城关、白果、水塘堡、达依、财神、六曲河、野马川和平山8个乡镇以外的乡镇初级中学、中心小学和中心幼儿园(含相关乡镇所在地县直学校)连续三年承担班主任工作的,笔试成绩加3分(连续三年既有在村校任班主任经历又有在中心小学或初级中学或中心幼儿园任班主任经历的按加3分算),未承担班主任工作的加2分(三年内既有在村校任教经历又有在中心小学或初级中学或中心幼儿园任教经历的按加2分算);有借用到非本乡(镇)学校或其他单位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经历的不予加分。
(二)2015年8月至2018年7月三个学年,在除城关、白果、水塘堡、达依、财神、六曲河、野马川和平山8个乡镇以外的乡镇村校(教学点)连续三年都承担班主任工作的,笔试成绩加4分(虽承担班主任工作,但期间有被本乡镇教管中心、中心小学、初级中学、中心幼儿园和在本乡镇的县直学校借用超过一个月以上经历的只能加3分),未承担班主任工作的加3分(有被本乡镇教管中心、中心小学、初级中学、中心幼儿园和在本乡镇的县直学校借用超过一个月以上经历的只能加2分);有借用到非本乡(镇)学校或其他单位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经历的不予加分。
(三)城关、白果、水塘堡、达依、财神、六曲河、野马川和平山8个乡镇的非考调学校(不含中心幼儿园,水塘堡乡田坝初级中学、田坝小学,达依乡茶园小学,财神镇鱼塘小学、中田小学,六曲河镇家竹小学,野马川镇毛栗小学、大田小学、乌木小学,平山乡第二小学、中山小学),加分按除城关、白果、水塘堡、达依、财神、六曲河、野马川和平山8个乡镇以外的中心小学执行。
(四)教管中心人员参加考调,加分按本乡(镇)中心小学标准执行;学校行政班子成员(指编制部门核定的校级领导和内设机构领导由县教育局行文任职的)参加考调,加分按所在学校班主任标准执行。
(五)个人获各级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含各级骨干教师和名师),按国家、省、市、县级分别加2分、1.5分、1分、0.5分。临时性工作所获表彰不予认可,本款加分认定不分级别和类别,不累计加分,只以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加分。
以上五款加分只以其中分值最高一款认定。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时间。
2018年8月15日在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rsj.gzhezhang.gov.cn/)和赫章县教育系统政工QQ群(QQ群内信息向当地教育管理中心索取)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18日至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原则上考生须本人亲自前往报名,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为报名。由他人代报的,出现问题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3.报名地点:赫章县第四中学(老一中)。
4.报名要求。
按照方案和条件要求,报名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提供复印件需使用A4纸张):
(1)毕业证书(不受理证明)、教师资格证书(不受理证明)或报考非教师岗位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同意报考证明。含教学业绩和辍学率(幼儿园教师表现良好即可)信息的同意报考证明(见证明模式)原件1份。乡镇学校由教管中心出具且经乡镇党委同意并加盖其公章,县直学校由学校出具(教管中心正副主任,乡镇中心小学、初级中学、中心幼儿园、县直学校正副校[园]长还须经县教育局党组同意并加盖其公章);
(3)经审核盖章签署“与原件相符”的师德师风审查报告表复印件1份;
(4)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5)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提供加分证明材料(见证明模式),经审核盖章签署“与原件相符”的班子成员任职文件复印件1份,经审核盖章签署“与原件相符”的表彰材料复印件1份;
(6)报名表(内容除签字外均需机打)1份;
(7)报名信息采集表(只提供电子档,所有内容必须与报名表一致,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一并交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
5.报名采取定校(园)、定岗位报考的方式进行,每个报考者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与所设岗位数达不到2∶1的,则对该岗位计划予以取消或调整。职位考调计划取消的,如符合本次考调其他职位报考要求的,在 2018年8月20日12:00前,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准予改报其他职位,不能改报和不愿改报的,对已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办理退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