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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省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31人公告(2)

2018-08-17 09:44  |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三、考核及组织

  考试方式:1-10号岗位为面试,11-24号岗位为试讲、面试。

  (一)资格复审

  考核前,我院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试讲

  1、试讲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2、试讲时间及地点将由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3、试讲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考生。

  (三)面试

  1、1-10号岗位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11-24号岗位在试讲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照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的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按照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办法

  1-10号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11-24号岗位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原则上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各科目成绩和总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第一名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约定试用期。(应届毕业生必须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66098642

  联系人:季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2-66098648

  联系人:华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一)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举报电话:025-86263509

  (二)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6122

  附件下载: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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