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广州市胸科医院招聘公告(第一次)(53人)(4)
2、面试人数: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若出现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多人成绩相同,可同时参加面试。如有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放弃面试并提前告知的,可以在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3、面试:面试采用面谈形式(其中护理专业还包括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和面谈分别占40%、60%),具体时间和地点将电话通知面试对象。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70分,成绩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有面试合格人选的招聘岗位空缺。面试成绩于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面试成绩高低区分先后;面试成绩仍不能区分先后的,再按笔试主观题成绩的高低顺序排名区分先后;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的,则加试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因考生个人原因,在面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未完成体检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机会,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 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招聘单位负责。
(二)考察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招聘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