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公告(10人)(2)
考生须于2018年9月5日9:00时-9月7日18:00时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定于2018年9月8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和申论。
2.考生可于笔试后4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3.根据各职位笔试成绩按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是否进入面试。
(二)资格审核和面试
1.进入面试的考生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核:①个人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并签名);②身份证;③毕业证或就业推荐表;④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⑤相关的法律职业资格或技能证明。
2.面试主要内容为考生对岗位的知晓度、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
3.资格审核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招聘职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