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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辽宁丹东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0人)

2018-08-26 13:09  |  丹东市公安局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导读:2018辽宁丹东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人,报名时间:2018年8月27日—8月29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报名地点: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240号)。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丹东市公安局网站(http://www.dandong110.com),报考人员于2018年8月29日以后登录丹东市公安局网站查询笔试时间、考试地点、准考证号等信息。报考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丹东市公安局面向社会考试招聘20名(男性13名,女性7名)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男性:具有高中(含)以上学历,身高173cm(含)以上,年龄为18—28周岁(1990年2月至2000年8月期间出生),退役士兵可放宽至30周岁(1988年2月至2000年8月期间出生);

  女性:具有高中以上学历,身高165cm(含)以上,年龄为18—26周岁(1992年2月至2000年8月期间出生)。

  (六)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7日—8月29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2. 报名地点: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240号)。

  3.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丹东市公安局网站(http://www.dandong110.com),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填写并打印《丹东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1)和《丹东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见附件2),《报名表》和《准考证》粘贴2寸近期彩色证件照,照片须为同一底版。

  报名时,报考人员携带填写完毕并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退伍军人需提供退出现役证明(每份证件需提供1份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

  4.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本次笔试内容法律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均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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