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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省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招聘教师13名公告(2)

2018-08-27 10:03  |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二)笔试

  笔试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岗位代码11-13),同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不超过5人(含)的免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2018年9月15日上午8:30-11:00。

  3.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到达考场参加笔试,应聘人员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应聘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hadz.gov.cn/)上公布。

  (三)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确定: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实际招聘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5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免笔试的岗位,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参加面试人选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时,拟参加面试人选应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的查询结果)、教师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其他要求(以下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网上报名提供虚假信息的、其他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形以及明确表示放弃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拟参加面试人数不足岗位实际招聘人数5倍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开发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hadz.gov.cn/)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四)面试

  1.面试形式:

  (1)岗位代码为01-08、11-13的岗位(工业机器人、机电一体化、汽车、计算机、物流、音乐、艺术设计、建筑、数学、政治、英语),面试采取模拟上课与答辩相结合形式。包括:①备课。应聘人员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在指定地点和专用备课纸上独立设计教学方案,备课时间为1小时。②模拟上课。应聘人员根据设计的教学方案进行模拟上课,上课时间为10分钟。③答辩。主要采用问答形式,由评委围绕课堂教学、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进行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答辩时间为5分钟。评委根据测试标准对模拟上课和答辩情况进行评价。

  (2)岗位代码为09、10的岗位(财务、文秘岗位)面试形式为专业化面试。

  2.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3.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4.面试顺序:应聘人员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五)技能考核

  1. 技能考核人选确定:报考工业机器人、机电一体化、汽车、计算机、物流、音乐、艺术设计、建筑岗位(岗位代码01-08)的人员,面试成绩合格的须参加技能考核;其余岗位(岗位代码09-13)的人员不需要参加技能考核。

  2.技能考核方式:考生根据专业技能测试要求,运用现场提供的仪器、设备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测试项目。

  3. 技能考核成绩:技能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总成绩折算和公布: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应聘岗位代码01-08(工业机器人、机电一体化、汽车、计算机、物流、音乐、艺术设计、建筑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技能考核成绩×30%;应聘岗位代码09-13(财务、文秘、数学、政治、英语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免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

  在应聘同岗位面试及技能考核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取技能考核成绩高者。若出现成绩全部相同的,则组织再次答辩,取答辩成绩高者。

  下列人员须在体检前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材料:①应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在规定时间内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编人员须同时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②待业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档案托管证明。③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体检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

  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8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没有报到或逾期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和技能考核成绩均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相关岗位聘用人员聘用后二年内未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审计局):0517-83718789;

  开发区人社局:0517-83716680;

  报名咨询电话:0517-83715028,83710002。

  七、本公告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4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18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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