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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招聘教师16名公告(2)

2018-08-28 09:54  |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在应聘同岗位(乡镇公办幼儿园岗位除外)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免笔试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成功人员直接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明确表示放弃的拟参加面试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拟面试范围人选)。

  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洪泽区政府网公布,公布后不再递补。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形式:面试采用专业化面试方式。

  高中信息技术(岗位代码002)、汽车运用与维修(岗位代码003)、乡镇公办幼儿园(岗位代码007~009)教师岗位面试采用专业化说课和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其他教师岗位面试采用专业化说课的方式。

  技能考核内容在面试前另行通知。

  3、面试顺序:应聘人员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4、面试成绩:专业化说课和技能考核总分均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5、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总成绩折算和公布:

  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报考高中信息技术(岗位代码002)、汽车运用与维修(岗位代码003)、乡镇公办幼儿园(岗位代码007~009)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化说课成绩×30%+技能考核成绩×40%;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化说课成绩×50%。总成绩在洪泽区政府网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在应聘同岗位面试(及技能考核)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有技能考核的岗位取技能考核成绩高者〉,组织答辩,取答辩成绩高者。下同)。

  下列人员须在体检前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材料:①在职人员的须在规定时间内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编人员须同时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四);②待业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档案托管证明(见附件五);③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体检工作由淮安市洪泽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由淮安市洪泽区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8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考察等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及技能考核)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洪泽区政府网等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的或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应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及技能考核)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应聘岗位代码为001、004-006、007-009岗位的,由淮安市洪泽区教育局组织,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拟聘用人员依次进行自主选岗。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自主约定服务年限等事项,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按所报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洪泽区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信息公开与咨询

  (一)应聘人员对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时,请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淮安市洪泽区教育局:0517-87230383

  报名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二)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可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ian.gov.cn/)

  洪泽区政府网(http://www.hongze.gov.cn/)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安市洪泽区纪委、监察局:0517—87229902

  淮安市洪泽区委组织部:0517-87211370

  淮安市洪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7211901

  本公告由淮安市洪泽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七、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5

  淮安市洪泽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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