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苏州市吴江经发区综合执法大队招聘42人公告(2)
四、体检与政审
(一)进入体检的考生,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三)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组织政审及资格复审,政审及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一)通过体检、政审及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在开发区人力资源网站(http://www.wjhr.net)公示5个工作日,并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监督。
(二)在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政审、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也可以决定不递补。考生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报考者聘用后,须按规定的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三)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六、本《简章》由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镇)综合执法大队
负责解释。
附件1:招聘岗位明细表
附件2: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