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公安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75人)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5)总成绩计算。总成绩= 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能测评环节;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且因成绩并列导致超出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将对考生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能测评环节人员。
(五)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2018年9月24日。
2.体能测评地点及注意事项等事宜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体能测评按招考岗位计划人数1︰2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出现空缺的,按各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4.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3)执行,体能测评只进行一次。
(六)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各招聘岗位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时间定于2018年9月26日上午10:00开始(北京时间),由克州公安局组织体检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2018年9月2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以后到达体检指定地点的考生,视为放弃体检,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应向克州公安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1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时间定于2018年9月29日—2018年10月8日。由克州公安局成立2人以上的考察组,根据政审相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包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及亲属有无参与暴力恐怖组织活动等方面)、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填写《2018年克州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察表》(附件4),需加盖所在院校或单位、街道办或社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等印章。并将个人档案一并报送考察部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