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市武进区2018年招聘大学生村医及驻村护士121名公告(2)
四、岗位选聘
成绩合格的大学生村医、驻村护士,根据面试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选择招聘单位设置的岗位,(出现同分时按面试成绩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重新计算,计算平均分后取最高者),签字确认定岗。岗位选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定岗的大学生村医、驻村护士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
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从未定岗人员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实行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考察。考察应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由区人社局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网站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及待遇
1、聘用人员由各镇卫生院(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到相关镇(街道)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参照企业单位的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享受相应待遇。
2、大学生村医在区级医疗机构轮训10个月,在当地卫生院培训2个月;驻村护士在区级医疗机构培训4个月,在当地卫生院培训2个月。培训期满后,如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大学生村医如果连续两次参加全国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基本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服务期限满后原则上可继续聘用,并与使用单位签订相关劳动合同手续。
4、大学生村医待遇情况:基本服务期内,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的“大学生村医”由区、镇(开发区)、村(社区)给予基层工作补助。试用期内,每人每年补助2万元;试用期满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每人每年补助4万元;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每人每年补助3万元。基本服务期满后,本人如继续留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并保证工作五年以上的,补助标准按工作年限、执业资格、职称等逐步提高,具体标准见武政办发〔2014〕139号文件。
驻村护士待遇情况:基本服务期内,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的“驻村护士”由区镇村给予基层工作补助。试用期内,每人每年补助2万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每人每年补助3.5万元。基本服务期满后,本人如继续留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并保证工作五年以上的,补助标准按工作年限、执业资格、职称等逐步提高,具体标准见武政办发〔2016〕146号文件。
5、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八、政策咨询
武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回答具体招聘岗位相关情况的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0519-86310267。
九、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武进区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委负责监督,并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519-86318099。
十、本简章由区卫计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2、2018年武进区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医”“驻村护士”职位简介表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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