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黑龙江七台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48人)(2)
根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上述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所有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
“符合条件的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毕业生可直接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笔试
笔试考试试卷采用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报考人数与招录计划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笔试成绩为零分,不能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满分为100分。按照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报考岗位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能测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四)体能测试
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按通知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测试项目和标准为:(详见点击下载)
体能测试为通过性测试,因未通过体能测试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取前48名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政审
对体检和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标准进行政审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七台河公安发布、七台河微警长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聘任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劳动合同。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