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下半年江苏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事业单位招聘63人公告(2)
五、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对拟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由招聘主管部门发出通知。若在报考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和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的,报考资格复审为不合格。
复审时,考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岗位招聘要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资格复审不通过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届时另行网上通知。
六、面试
1、根据资格复审结果,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程序。
2、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100元面试费。
七、总成绩计算方法
1、所有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或专业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
2、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专题专栏”下的“无锡人事考试专栏”、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网站公布。
八、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参照国家人事、卫生部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前,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考察: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