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下半年江苏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事业单位招聘63人公告(3)
九、公示和聘用
对拟录用者在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录用和聘用手续。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一个月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和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聘用人员应实行试用期,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十、招聘考务信息发布网址
具体招聘岗位报名条件等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各主管部门(单位)联系电话;考试组织、考务等政策咨询电话:(0510)81891581/81891582/81891583;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0)82823315。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1822603
十二、其他
本公告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一: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事业单位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二: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事业单位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表
附件三:报考指南
附件四:“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和海外大学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