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唐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10人)(3)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9 月17日至9 月21日(上午8 :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2)报名地点及截止时间: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大厅。2018年9 月21日下午17:00时。
(3)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18年9 月27日至9 月28日(上午8 :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4)笔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二)考试
考试分理论考试和面试,由劳务中心聘请县外专家组织进行。
1、理论考试
(1)理论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理论考试成绩满分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占总成绩的40%,
(2)报考人员凭《理论考试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理论考试。
(3)公布理论考试成绩。考试结束后,在考点公示栏现场公布理论考试成绩,并按招聘名额与面试考生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考生(达不到1:1.5比例时按理论考试实际人数确定),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末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
(1)取得面试资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考生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法。面试考生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抽签,按抽签号码顺序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时间5分钟。评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
(3)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号码,不得报姓名,且严禁将任何资料、通讯工具等带入面试室,否则按作弊处理,取消本项考试成绩。
(三)体检
体检在劳务中心指定的县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初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无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者视为放弃。
(四)政审
根据岗位工作性质,用工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标准和方式进行。政审合格者即列为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
根据政审结果,在劳务中心公示栏及时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无异议或有人举报但经进一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对在公示期内经进一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因本人放弃由此而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应聘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总成绩并列时,按优先进入体检、考核人员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