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市延庆区食品药品监督局招聘10人公告
导读:2018年北京市延庆区食品药品监督局招聘10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报名地点为北京市延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楼大厅(地址:延庆区东外小区3号院),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北京市延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因工作需要,经区政府批准,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及人数
此次招聘食品药品安全监察员共计10人,协助延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部门开展食品检验、政务信息化及财务工作:
岗位一:食品检验岗,3人;
岗位二:计算机信息化岗,5人;
岗位三:会计岗,2人。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人无政治历史问题,无违法犯罪记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生活情趣健康;
2.热爱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4.身心健康;
5.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食品检验相关专业、计算机相关专业和财会相关专业或已取得会计资格证书;
食品检验相关专业包括: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检测技术、食品卫生检验、食品分析与检验、食品检测及管理、粮油储藏与检测技术、食品工艺与检测、畜产品加工与检测。
计算机相关专业包括: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系统与维护、软件技术、软件与信息服务、动漫制作技术、嵌入式技术与应用、数字展示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信息安全与管理、移动应用开发、云计算技术与应用、电子商务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电子与计算机工程。
财务相关专业:财政学、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信息管理、会计电算化、会计信息管理、会计与统计核算、会计与审计、审计实务、统计实务、税收学、审计学。
6.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延庆区户籍;
8.低收入户人员笔试给予加3分。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此次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北京市延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楼大厅(地址:延庆区东外小区3号院)
3.所需材料:
(1)报考者自行下载打印并完整填写报名表1份,粘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内容需电子版填写,用A4纸打印,报名时直接提交,不提供现场填表条件,另交同版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照片背后写上姓名;
(2)户口簿原件,户主页、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农村低收农户未就业劳动力还需提交《北京市低收入农户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主页和本人页)。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初审,合格人员将当场发放《领取准考证凭条》。
(三)笔试
报考人员参加统一公共知识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按照《领取准考证凭条》要求领取准考证)。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果笔试人数未达到招录人数,或笔试通过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各岗位均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各岗位报考人员分别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成绩发布
笔试及综合成绩在相应考试结束后,均将通过北京延庆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jyq.gov.cn/)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上公示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政审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对于政审不合格者或反映出问题且查实的,不予聘用。
因体检、资格审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将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补录。
五、工资待遇
招聘的人员执行延庆区编外合同制工人的工资标准(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统一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符合本岗位要求的,可续签劳动合同。
六、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三年内不得报考本单位的任何岗位。
2.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表的“个人诚信声明”栏“本人签名”处手写本人姓名。
3.报考人员应及时通过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网站(北京延庆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jyq.gov.cn/)查阅成绩及通知,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工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5.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6.办理录用手续时,根据需要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证》。
本公告有效期:2018年9月10日—9月17日
咨询电话:6111370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