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70人)(2)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金坛分局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状况、组织应变能力、处理问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岗位匹配性等。面试成绩设立合格线为60分。
(三)体检
面试合格者,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指定医疗机构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向政审对象本人和主要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的派出所、村(居)委会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现实表现等情况。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聘用
聘用人员按照《常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进行管理,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照人均每年4—6万元核拨,具体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分局有关规定执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协议的,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聘用人员自行办理就业创业登记证。
四、招聘咨询
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政治处解答具体招聘岗位相关情况的咨询。咨询电话:0519-82396079。
五、纪律监督
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接受区纪委、区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追究相应责任。监督电话:0519-82396026。
六、本简章由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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