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徐州铜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聘80人公告(2)
五、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凡举报反映问题者须提供书面材料并署真实姓名,同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和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聘用及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与铜山县彭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叁年。聘用人员试用期叁个月,试用期内由徐州市铜山区招商中心和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分别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合同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月工资底薪3000-4000元(含个人按规定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紧密联系,人均年薪不低于6万,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因工作性质,大部分人员需长期驻外。
(三)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有其它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纪律和监督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徐州市铜山区招商中心和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16-83535004(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局投资促进协同部)11
0516-83405310(徐州市铜山区招商中心综合处)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6-83405982(徐州市铜山区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照片处理、密码遗失、报名表打印方法等技术保障问题)
招聘工作投诉举报电话:0516-83509816(徐州市铜山区人社局党风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