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福建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辅助岗位招聘简章(第三季度)(20人)(2)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具体报名时间以《辅助岗位招聘时间安排表》(附件2)为准。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送至:厦门市思明区白鹿路24号科研教学楼201室(暂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报名方式),联系电话:0592-2137792, 0592-2137067,联系人:黄老师、汤老师。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①第一医院辅助岗位求职登记表(附件3)
②岗位所需的资格证、职称证等原件、复印件
③个人简历
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印同页)
⑤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应届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所有材料应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①-⑤顺序装订成册,未按要求准备相关报名材料的,不予受理。
申请人应确保提交材料及报名信息真实有效,录取后应提供相应佐证或验真材料,如以虚假材料及信息报名的,一经发现医院有权随时取消录用资格或认定劳动合同无效。
四、招聘方法
1、我院将对报考人员的简历进行初步筛选后组织面试,面试通过者经体检、考核合格方可试用,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可正式录用。
2、面试人员、时间及地点:将在官方网站通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核
1、体检和考核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面试得分排名顺序,按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拟录取人员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比例为1:1的岗位,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辅助岗位招聘时间安排表》(附件2)通知时间到我院体检部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结果由我院通过指定途径通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或我院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向我院提出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不宜体检的相关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文件的要求,具体检测方法由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