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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安徽六安市监察留置所(裕安区)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12人)(2)

2018-09-28 10:41  |  裕安区政府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曾被开除党、团籍的或近三年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6)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7)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相关纪律或规定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8)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过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1)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笔试加分情形

  复退军人报考人员在部队服役期间,有以下情形的,笔试成绩给予相应加分(可累加):

  1、担任过班长的,加2分;

  2、获评优秀士兵(士官)的,一次加2分;

  3、荣获嘉奖的,一次加2分;

  4、荣立三等功的,一次加3分;

  5、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笔试成绩视作满分,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8年10月8日9时至2018年10月9日16时,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地点: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裕安区政府后楼)4楼西会议室。

  4、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1)附件二:《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报名费45元;

  (2)学历(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3)是复员退伍军人的,需提供复员退伍军人证书。部队服役期间曾担任班长、被评为优秀士兵(士官)或者荣获嘉奖、个人三等功以上的等符合加分条件的,需提供有关证书证明。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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