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简阳市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51人)(2)
(3)本市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辞退、开除或因个人原因辞职的;
5.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不依法购买社会保险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1.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购买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意外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实行试用工资,试用期结束之后,薪酬按简阳市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男女报名人数比例达到计划招聘人数1:3,将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四川省简阳市公安局辅警管理办公室(三楼)
报名电话:028-27266017
(二)报名要求
报名者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持户口薄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退伍军人须持退伍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在校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一寸近期免冠白底照片两张。特殊技能持相专业技术职称或资格证书原件。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进入招录环节。通过资格审核的,在报名地点当场填写《报名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考试
应聘者需统一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心理测评、体能测试以及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