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60人)(2)
(1)报名时间和地点:
详见“香城新都网”(www.xindu.gov.cn)通知公告栏。
(2)报名要求:
1)应聘者按照本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彩色2寸照片2张,在“香城新都网”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
2)报名时本人需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同时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4)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发面试通知单。
(5)报名时不收取任何费用。
2、面试在审查合格后立即进行。
(1)面试时间与地点详见“香城新都网”(www.xindu.gov.cn)通知公告栏。
(2)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单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到面试候考室等待面试,面试结束后等待通知领取准考证。
2)因故未参加面试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3、笔试、体能测试
应聘者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于指定时间、地点(详见“香城新都网”www.xindu.gov.cn通知公告栏)。参加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及体能测试(1000米、10米*4往返跑)。
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二)附加分值
1.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曾有立功受奖情况的,根据立功受奖等次及授奖单位级别在总成绩后加1-3分。
2.有写作、计算机应用、财会、英语六级以上、文体、普通话主持讲解、大客(货)车驾驶技能及其他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特长的应聘者,凭相关刊发作品、等级评定书、获奖证书或驾驶证,视等级及颁证单位级别可在总成绩后加1-3分。
3第1、第2加分项可累加。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须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三)成绩比例分配
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附加分;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四、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通知时间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后若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