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招聘教师60名公告
导读:2018年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招聘教师60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9日—10月23日,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
为适应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充实教师人才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0名(事业编制)。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省教育厅和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8年涟水县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相应学科中级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相应学科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3日17:0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4.应聘人员在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类别划分按《2018年涟水县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须经县教育局根据岗位实际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并报2018年涟水县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在《目录》中所列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则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5.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有关要求,其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应聘人员需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由2018年涟水县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19日—10月2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涟水县教育局(涟水县海安路14号)。
3.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确认的办法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于报名截止日期前登陆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huaian.gov.cn)或涟水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lianshui.gov.cn/),下载并填写《2018年涟水县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18年涟水县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用A4纸正反打印,除手写签名外,其他内容均须打印)。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近期同底免冠二寸证件照3张。
(7)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8)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
由2018年涟水县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缴纳报名费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
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岗位表》规定开考比例倍数的岗位,按比例核减相应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应聘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已缴费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8年10月26日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