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郎溪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50人)(3)
(2)中共党员加3分。
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2018年10月21日 上午9:30-11:30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内容为准。
(二)体能测试
报考勤务类岗位的人员须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照聘用计划的1:1.5比例进行,体能测试采用合格制。体能测试各单项均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不足规定人数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测试内容及标准:
1、内容:
(1)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
(2)纵跳摸高,男子,女子第一次测试不合格的可补测一次。
2、标准:按照公安部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
报考文职类岗位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计划聘用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采取固定答题卡的“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以及言行举止、逻辑思维、心理抗压等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与考察人选按职位招聘计划数,依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中客观题得分高低排序)。考察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与考察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其中,视力为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考察工作按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政审规定进行。
七、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郎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和郎溪论坛网站公示5天。
八、签约聘用
警务辅助人员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郎溪县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郎政秘〔2018〕260号)执行。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应聘人员必须经过为期3个月的试用期(含岗前培训)考核,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合同到期后,可续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