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驻宁部队军人随军家属(事业编)定向招聘人员30名(2)
(二)考试考核
本次定向招聘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试基本分为100分,考核基本分为50分。报考人员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考试成绩×50%+考核成绩。
1、考试
(1)考试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根据报考岗位的不同,笔试分为教育和通用两类,统一由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教育类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部分报考教师岗位的需进行试讲(详见岗位信息表),试讲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通用类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报考人员应参加笔试的类别详见岗位信息表。
(2)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11月17日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将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
报考教师岗位需试讲的,试讲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成绩当场告知报考人员。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仅有笔试的,笔试成绩计算为考试成绩;考试既有笔试,又有试讲的,按笔试、试讲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成绩。
2、考核
考核按以下程序办理:
(1)填表:报考人员下载本公告附件2《驻宁部队军人随军家属(事业编制)定向招聘军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并如实填写,由部队批准随军的政治部门于2018年11月16日之前将表格连同备注要求相关材料报南京警备区政治工作处。
(2)考核积分:根据军人相关情况进行考核积分,基本分为50分(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按满分计算),优先安置对象可另行加分。
(三)资格复审和考察
考试考核结束后,由市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各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和考察人选。
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因资格复审和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按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天。
(五)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在事业单位编制员额和岗位类别、等级范围内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因涉及跨岗位类别调动和聘用的,可按本人原岗位类别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本人原因,未按规定办理调动和聘用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在宁就业安置资格,今后也不再作为安置对象。
凡发现并查实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咨询电话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随军家属政策咨询:025-68788098
南京警备区政治工作处:025-80933222
考务咨询:025-83151200
附件:
1. 2018年度驻宁部队军人随军家属(事业编制)定向招聘岗位信息表
2. 驻宁部队军人随军家属(事业编制)定向招聘军人基本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