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省妇幼保健院招聘简章(38人)(2)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67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山东省妇幼保健院网站(http://www.sdmch.org.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可携带报名材料直接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网上报名人员,需对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山东省妇幼保健院网站(http://www.sdmch.org.cn)。现场审核后,进入笔试阶段人员的名单将在医院网站上进行公布,应聘人员需按照要求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笔试手续并领取准考证,逾期不到者视为弃权。
报名邮箱:sdsfyrs@126.com 。
报名地点: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东路238号山东省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材料包括:
(1)有本人签名的《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附件2),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以及报名表中课题、奖励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交工作证明一份。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