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94人)(4)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2、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由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划定。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如拟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应对报名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除在面试前对考生报考资料进行资格复审外,招考单位可在招聘工作全过程对考生资料或个人信息进行核查,凡报考资料主要信息不实或收到投诉举报的,考生应主动配合招聘单位的核查工作,不配合核查或核查结果影响招聘的,取消考生应聘资格,并依次递补对象。
3、面试由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组织实施。根据岗位特点,面试分别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实操等方式进行。A、B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C类岗位采取实操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合格(即低于60分不得列为体检对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聘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学习或工作表现、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人选。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通过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aoyao.gov.cn/index.shtml)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报批后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