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西南宁公安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364人)(2)
(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发布,通过初审即为报名成功。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在2018年11月22日8:00至11月23日18:00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接受我局(不含五县)在职在岗辅警报名。
四、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我局将通过“南宁警方”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nnjfcz)发布考生笔试、体能测试及面试相关信息,考生需按照考试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一)笔试内容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笔试复习范围将于11月7日在“南宁警方”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nnjfcz)统一公开,供参考人员进行复习。笔试时间暂定于11月下旬。
(二)体能测试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能测试人选1∶5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能测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体能测试;笔试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评分标准依据《南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执行(见阅读原文),体能测试项目规则按照《南宁市公安机关2018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规则(试行)》执行(见阅读原文)。
男子测试项目: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女子测试项目: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体能测试三项总分150分(含150分)以上的为合格。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三)面试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形式开展,面试人数达不到1:1比例的职位,由市局统一对考生进行调剂,考生参加调剂后的单位面试。
(四)成绩运用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含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在本次公开招聘结束后一年内有效,如所报考岗位出现缺额,用人单位可在本单位面试合格的未聘用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直接补录。
五、体检、政审、公示及签订聘用合同
(一) 体检和政治考察
各用人单位原则上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体检入围人选。体检依据《南宁市公安机关2018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见阅读原文)。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体检期间,对应聘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进行政治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