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云南普洱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公告(19人)(3)
(一)考核
通过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学籍档案,由用人单位及普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审核,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二)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为普洱市人民医院或中医医院;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医院为普洱市人民医院或市中医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不合格者,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三)因考生放弃聘用的,从该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七、其他事项
(一)应届毕业生指2016年、2017年、2018年毕业的学生。
(二)联系电话
1. 普洱市卫生计生委:0879-2149862
2. 普洱市人民医院:0879-2124170
联系人:陈老师 18087991012
3. 普洱市中医医院:0879-2150781
联系人:李老师 13577998865
4. 普洱市妇幼保健院:0879-2887602
联系人:付老师 18087901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