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省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招聘公告(64人)(2)
人才是最宝贵的财富,我们将致力为员工提供广阔平台,在保证医院发展目标实现的同时,协助广大员工实现个人的奋斗目标。为满足高水平医院发展的需要,现急需招聘医生、药师、护士、研究员和行政人员若干名,竭诚欢迎您来加盟!
一、招聘对象及要求
(一)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表》(附件1);博士学位人员不受招聘岗位及名额限制;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年龄条件:应聘专业技术岗位(护士)者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2月23日后出生);应聘专业技术岗位(医生、研究员、临床药师、药师)者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2月23日后出生);应聘专业技术岗位(工程技术人员)、管理岗位(办事员)者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2月23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7年12月23日后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 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 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 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一)按照《关于我院员工和新引进人员进入医院正式事业编制规定》(汕大医肿瘤医[2017]65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博士和硕士学位人员聘用为我院事业编制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相应待遇。
(二)不符合进入我院事业编制条件的硕士、本科和大专学历/学位人员,按我院聘用制人员的有关规定聘用,人事档案可寄存在汕头市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