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泰州市姜堰区溱潼镇人民政府招聘18人公告(2)
三、管理与待遇
1、岗位1、2、3录用人员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工资标准、保险及公积金的缴纳参照该岗位同类人员执行,并按照溱潼镇相关考核规定以及签订的劳动合同进行考核与管理,发放考核待遇。镇政府对被聘人员实施年度实绩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两年考核末位的,予以解聘。试用期间享受2500元/月的定额工资待遇(含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缴纳五险。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由本人自谋职业。
2、岗位4录用人员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工资按本地区最低工资加绩效工资计算,保险、福利待遇和溱潼镇供水站同类人员相同。试用期间享受2500元/月的定额工资待遇(含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缴纳五险。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由本人自谋职业。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终止聘用关系:①在聘用期间违反工作纪律或犯有严重错误的;②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身体素质、能力素质不能胜任工作需要的;③其他原因需解除合同的。
4、为保证基层工作的稳定性、连贯性,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设定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溱潼镇人民政府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考生,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泰州市姜堰区溱潼镇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及联系电话:
镇组织科0523-80539920
三水公司0523-88241919(李女士)
监督电话:镇监察室0523-80539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