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省杭州建德市招聘教师50名公告
导读:2019年浙江省杭州建德市招聘教师50名公告已发,报现场资格审核、现场面试,具体信息请见下文。
为满足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的50名教师身份为全额拨款事业人员。具体的招聘职位、职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并可登录建德教育信息网(www.jiande.gov.cn/jyj/)、建德人事人才网(www.jdrc.co)、建德新闻网(www.jdnews.com.cn)查询。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电大教师进修学校职位: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且其为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2.浙江省严州中学新安江校区物理教师、化学教师、数学教师职位: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3.普通高中(浙江省严州中学新安江校区物理教师、化学教师、数学教师除外)、初中职位: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2019年“双一流”建设高校和“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4.职业高中(新安江职业学校)职位
(1)学前教育教师: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音乐教师(舞蹈方向):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烹饪教师: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人社部门牵头举办的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5.小学职位: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第一批录取的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
2.身体健康,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3.具备教师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户籍不限;
5.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应聘:
1.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聘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 号)规定不得将其确定为聘用人选的人员;
2.在各类人事考试中曾被有关部门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并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对符合条件的 2019 年应届高校优秀毕业生,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现场面试,择优现场签约预聘用。
建德市教育局面向 2019 年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校园招聘会专场地点分别设在东北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所需的材料:(1)报名表(见附件2);(2)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照1张(贴报名表上);(3)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5) 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业成绩单原件;2019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师范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在后续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信息造假等情节,将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 每位考生限报考一个职位。各职位面试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五、专场面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专场面试。面试为两轮,面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60分为合格分。第一轮面试,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第二轮面试人员。第二轮面试,采用模拟上课形式。第二轮面试不合格人员直接淘汰,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先后两轮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均另行通知。凡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体检和考察
第二轮面试结束后,根据第二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人数少于招聘职位人数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该招聘职位人数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有考生自愿放弃考察的,或在考察中发现有不合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
七、公示及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建德教育信息网公示7天,期满后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建德市面向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聘用意向书》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协议的,视作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签订协议时确定就职学校,按照第二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名次依次选择职位。拟聘用人员于2019年7月底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考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确定拟聘用人选。被批准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均不再递补。
3. 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聘用时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师范类毕业生聘用时未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或适用的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证书),取消聘用资格。非师范类毕业生聘用后在2021年7月底前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或适用的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证书),未取得相应证书的不再续聘。
4.聘用后执行服务期制度,聘用人员在建德市教育系统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本公告由建德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64735807
附件:
1.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面向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doc
2.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面向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建德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