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第四季度重庆市秀山县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医疗岗公告(40人)(4)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直至取消聘用资格。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经确认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缺额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及以后,所有环节不再递补。
进入面试者需缴纳面试考务费50元。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要求于2019年1月17日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不再通过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三)面试
除县教委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面试采取实作方式进行外,其余岗位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若某一岗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则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当天同类面试方式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主管部门、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具体按照渝人社发〔2016〕281号中《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执行。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最后一名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仍不能确定体检人选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由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除需当场复检确认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