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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南京市公安局招聘辅警简章(516人)(4)

2018-12-04 10:22  |  南京市公安局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八、聘用

  1、通过公示,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规定试用期。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2、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方式进行聘用、管理,签订《保密协议》、《无重大疾病承诺书》、《规章制度学习告知书》等。

  3、对确定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由市公安局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

  九、工资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由财政保障,并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待遇。入职后以辅警工作服务年限为基础进行层级晋升,实行工资稳步增长机制。具体工资待遇详见附件1。

  十、咨询电话

  对招聘职位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薪酬待遇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用工单位联系。用工单位联系电话和有关信息发布网址详见附件1。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十一、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学历以实际取得的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学历须能够在学信网进行验证。

  2、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通知参加考试、面试、体检、岗前培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应聘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简历、证件、证书等弄虚作假者和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应聘资格。

  3、南京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是由政治部警辅处统一招聘,原则上每两个月发布一次招聘信息,没有任何代办机构,不收取任何报名费、手续费。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未经同意任何机构都不得对外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南京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简表》

  附件2、《南京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京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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