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省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招聘教师15名公告
导读:2018年江苏省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招聘教师15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13日~12月14日,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
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淮安生物工程分院)是淮安市政府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适应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经校党委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5名(事业编制)。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8年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普通高校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或研究生(含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含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取得公告、《岗位表》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6.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其中专业条件按类设置的,类别划分按《2018年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经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8.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9.与本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在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网站(http://www.jshn.com.cn)及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ian.gov.cn)发布公告。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13日~12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
淮安市淮安区湖心寺路18号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人事处(行政楼203室)报名。咨询电话:0517-85980902, 0517-85981299。
3.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于2018年12月14日前登陆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网站(http://www.jshn.com.cn),下载并填写《2018年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18年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无须提供);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
(6)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7)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二寸照片4张;
(8)取得学历、学位的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9)其他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个人证明材料。
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
由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笔试费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
报名结束后,实际缴费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表》规定开考比例倍数的岗位,按比例核减相应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已缴费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缴费凭证于2018年12月15日上午8:00~11:00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的联系方式如有变化的,需及时告知报考单位,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